山西省财政厅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01.06.2016  11:49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6〕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厅2016年度会计监督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3.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4.山西省太原交通运输执法局

5.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

6.山西省阳泉交通运输执法局

7.山西省长治交通运输执法局

8.山西省朔州交通运输执法局

9.山西省临汾交通运输执法局

10.山西省忻州交通运输执法局

11.山西省晋中交通运输执法局

12.山西省吕梁交通运输执法局

13.山西省晋城交通运输执法局

14.山西省运城交通运输执法局

15.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

16.山西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17.山西省临汾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18.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19.山西省大同市航空运动学校

20.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山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2.太原康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3.山西江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4.山西诺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25.山西阳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6.山西诺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7.山西高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8.山西凤凰山生态植物园有限公司

29.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被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包括: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

(二)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无虚报冒领财政资金、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违规使用财政票据以及政府采购领域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资金等其他情况。重点是被查单位会计账簿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报表编报特别是汇总报表或合并报表是否正确涵盖本单位所有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存在账外设账、公款私存等行为。

(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应对被查单位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重大财税政策进行综合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经济转型,关注扶贫行业相关单位执行省委、省政府扶贫计划情况,确保扶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实现。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密切关注节能环保行业单位执行相关财税政策情况,严肃查处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项节能环保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三、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事实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举报电话:0351-4046613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