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组织系统从严治部剑指“三不”

27.03.2015  11:19

   面对严重吏治腐败问题,省委组织部从去年12月起,在全省组织系统狠抓“从严治部”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不正、不净、不硬”等问题。特别是在组织系统 “三个一批”工作中,突出抓好队伍清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3月20日,全省组织系统共排查处理存在问题组工干部265人,其中调离组织部门119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召开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每个组织部都形成一篇严厉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剖析组织部门“为党委选人用人把关作用缺位失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对“从严治部”认识不足、标准不高、措施不力等问题,3月份以来,各级组织部门再次层层召开专题民主 (组织)生活会,要求每名组工干部结合郭忠实、李志江、郭龙龙等发生在组织部门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刻检讨近年来自己在选人用人和廉洁从政方面“8个有没有”问题。广大组工干部深刻认识到,吏治腐败是山西腐败问题中的突出问题,组织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认理、认账、认责、认罚、认改、认干。

   要甄别干部首先要甄别管干部的干部,要纯洁队伍首先要纯洁组工干部队伍。省委组织部结合组织部门自身“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从严排查处理十种问题,即: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的;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本人档案造假的;帮助他人档案造假的;为他人调动提供假手续的;违规调入的;工作关系“空挂”,长期不在岗的;违规提拔的;在本机关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省委组织部要求,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干部,要坚决调整处理到位。目前,对已查清问题的215名组工干部,分别作出免职、辞退、调离岗位、调离组织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组织处理,还有50人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中。(记者田建平)

   相关链接

   ●在“从严治部”工作中,全省组织系统共组织召开座谈会724个,调研走访党员干部群众16608人,征求意见建议23941条。

   ●省委组织部派部务会成员和副厅级干部带队,参加各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派出11个工作组,两次分赴各市检查督导,明察暗访22个县(市、区)委组织部,先后约谈了83名县(市、区)委组织部长,层层传导压力。

   ●省委组织部要求,对凡是“群众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组织工作情况,只要不涉及秘密、不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都要向社会公开。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长都要在组织部所办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开通部长信箱,及时回复群众关切。

   快评

   打铁还需自身硬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建设者和良好政治生态的维护者,全省组织系统狠抓“从严治部”工作,解决“灯下黑”问题,既是政治态度,也是政治责任。

   打铁还需自身硬。组织部门作为抓党建的职能部门、抓吏治的重要机关,必须以更严的标准要求组工干部,以更严的措施管理组工干部,以更严的纪律约束组工干部,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惟其如此,从严治吏才有底气,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才有硬气,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才服气,打好严厉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这场战役才有保证。

   吏治腐败是山西腐败问题中的突出问题。用人上出问题,与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没有把好“第一道防线”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必先“从严治部”。没有从严治吏,就不可能实现从严治党;没有 “从严治部”,从严治吏也很难真正意义上落实好。从这个意义上讲,“从严治部”是一场不能躲、不能输的阵地战、生死战。 ■田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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