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纤维检验局专业设备气质联用仪购置谈判公告
山西润世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纤维检验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 山西省纤维检验局专业设备气质联用仪购置
二、项目编号 : RSH政采-1433
三、项目预算 : 85万元
四、招标内容 :
1、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台 | 进口 |
注 :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公告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 :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 : 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 : 山西省纤维检验局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授权代理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法人章);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证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 : 00-12 : 00,14 : 30-17 : 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太原市高新区中心北街3号晨雨大厦11层1108室
3、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叁佰元整 ¥ : 300元
(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联 系 人 : 田志峰 联系电话 : 0351-7210455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 间 : 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 : 30
地 点 : 太原市旱西关街15号三桥大厦四层会议室
采 购 人 : 山西省纤维检验局
联 系 人 : 赵海燕 联系电话 : 0351-4069823
代理机构 : 山西润世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田志峰 联系电话 : 0351-7210455
监督部门 :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 : 0351-4123278
山西润世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