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16.05.2016 04:1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2016〕12号)精神,现将山西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7日下午报到,5月28-29日比赛。
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汾泉路3号(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北校区)
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大赛项目与规程
(一)学生组项目
1.“海盛杯”工程算量(个人项目,每校限报3人)
2.“规划院杯”建筑CAD(个人项目,每校限报3人)
3.“设计院杯”工程制图(个人项目,每校限报3人)
(二)教师组比赛项目
1.“海盛杯”工程算量(个人项目,每校限报3人)
2.“规划院杯”建筑CAD(个人项目,每校限报3人)
3.“设计院杯”工程制图(个人项目,每校限报3人)
大赛组委会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要求,邀请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制定《山西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技术规程》(具体规程文件在山西省教育厅网http://www.sxedu.gov.cn/和山西省职业教育网http://www.sxve.net/下载 ),对各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判。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
山西省建设教育协会
本届大赛在山西省第十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本赛项执行委员会负责赛事工作,下设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郝耀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主任: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杜临学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杜凤郁 山西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调研员
郜 军 山西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调研员
秦望东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科长
李昌顶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马红山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校长
杨炜东 山西省建设教育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委 员:李 峰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孟兆国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贾 滨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杨纯刚 山西海盛软件有限公司经理
郑 华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副校长
曾 川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党委副书记
王海平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教务科长
各参赛学校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
1.学生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校每项目限报3人。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职业院校(高职学校、普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普通班)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且原则上不允许兼报项目;每名参赛选手限报指导教师1名。
2.教师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个项目每校限报3人。教师组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职业院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和兼职教师,且原则上不允许兼报项目。
3.已在第八、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第十届技能大赛相同项目的比赛。
4.各参赛学校指派1名领队,负责本校参赛、协调事务。不符合参赛资格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经查确属弄虚作假的要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5.报名人数少于5人(含5人)项目的取消比赛。
(二)报名
本届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院校于2016年5月15日-17日在山西省贸易学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www.sxsmyxx.cn。
五、其它
1.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参赛学生需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比赛,参赛教师需带工作证和身份证参加比赛,未办理身份证者需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本文件文字材料和表格已载入山西教育厅网和山西省职业教育网,附件请从网上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本大赛会务组联系、咨询。
会务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汾泉路3号 邮编:030051
联 系 人:孟建梅
联系电话:0351-2392912
1551308991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山西省第十届中等职业学校建筑工程技术技能大赛比赛规程 (略,请从山西省职业教育网下载)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6.05.2016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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