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31.01.2016  12:55

关于接受部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政文、安焕晓辞去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部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满春、任福耀、刘巩、李永宏、张明亮、郑建国、姜新文、姚芝楼、高国顺、韩和平辞去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个别副省长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建欣辞去山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命名单
(2016年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李永林任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