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02.02.2015  11:59
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小鹏省长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全力推进“六大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保障改善民生,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奋进,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新局面,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关于山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5年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 《关于山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 《关于山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西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

(2015年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山西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省本级预算。

关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李政文所作的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实施“六权治本”、推动“六大发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忠实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