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01.02.2016  08:28

关 于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的 决 议
(2016年1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小鹏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着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加强创新驱动,着力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三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实现“十三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关 于 山 西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的 决 议
(2016年1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贯彻落实“五个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五句话”总要求,切实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提速度为基点,加快形成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着力做好煤与非煤两篇文章,化解过剩产能,扩大新兴产业规模,加快转型升级,着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净化政治生态,着力建设文化强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凝神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奋力前行,为完成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目标和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关于山西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年1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西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西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西省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的决议
(2016年1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西省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山西省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省本级预算。
 

关 于 山 西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工 作 报 告 的 决 议
(2016年1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政文副主任所作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力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决定、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狠抓自身建设,团结和动员全省人民,为实现“十三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关 于 山 西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工 作 报 告 的 决 议
(2016年1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左世忠院长所作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命,为实现“十三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 于 山 西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的 决 议
(2016年1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司检察长所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命,为实现“十三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