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
省 统 计 局 局 长
翟振新
2015年1月24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从2012年11月开始,山西省严格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7万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设计、普查试点、人员培训、小区划分、电子地图绘制、资料整理、单位核查、现场采集数据、集中审核查询、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普查主体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简要通报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主要数据成果。
一、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各方高度重视,形成强大普查合力。 省政府及时下发文件通知,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对普查工作的各项保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市、县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全面到位。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力协作配合,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统计部门充分发挥普查工作牵头组织职能,举全系统之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整体普查期间全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普查责任到位。 省政府与各市政府和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成员单位包市责任制;各级经普办层层制定工作规则,细化分解各项任务,确保责任到人;省经普办制定了《山西省经济普查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将业务技术规范和普查工作风险防控要求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市县普查机构也结合实际,按照省经普办要求,普遍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查责任体系。
三是创新普查手段,切实提高普查信息化水平。 这次普查首次采用PDA划分普查区、绘制地图和现场入户登记,完成百余万个建筑物的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合并和地图上报工作,对普查对象空间定位、核查底册信息、拍摄证照、采集数据,通过网络现场上传到国家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平台。首次使用联网直报系统开展普查,全省1.4万家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互联网填报普查表并直接报送到国家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平台。首次实现普查数据生产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确保了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严密组织实施,务求普查科学规范。 按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总体要求,省经普办认真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积极组织国家专项试点和省级综合试点,结合山西实际和本次普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这一特点,制定了包括18个工作细则在内的《山西省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各级普查机构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普查业务流程,大力开展普查宣传,积极创新业务培训方式方法,认真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开展大规模单位比对和“地毯式”现场核查,全力以赴做好普查现场登记,通过指挥调度平台实时监控和调度各地普查数据采集和上传进度,严格组织数据联审和数据处理工作,务求普查科学规范。
五是强化工作督导,努力提升普查公信力。 普查期间,省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三次深入市县督查指导,省经普办多次组织深入一线具体参与指导普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展严格的事后数据质量抽查,从各地抽调百余人组成11个工作组,分赴44个抽中的普查区,现场核实单位近3000家,对880个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及440余个体户进行了回访调查。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单位漏报率为零,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165%,指标误差率为0.329%,均符合国家要求。
六是依法组织普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普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开展普查数据采集工作。各级普查办普遍成立执法检查机构,公布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经济普查违法行为受理、调查、处理机制,采取多种措施,严肃查处经济普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总体来看,此次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面查清了第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真实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经济普查的主要成果
(一)单位情况。 2013年末,我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0.60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 4.53万个,增长28.2%;产业活动单位29.26万个,增加5.75万个,增长24.5%;有证照个体经营户70.77万个,比2008年增加7.39万个,增长11.7% 。
按地市分: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太原市3.90万个,占 18.9 %;大同市 1.53 万个,占7.4 %;阳泉市 0.77万个,占 3.7 %;长治市 2.13 万个,占10.3%;晋城市1.62万个,占7.8%;朔州市 1.06 万个,占 5.1 %;晋中市 1.83 万个,占8.9%;运城市2.07 万个,占 10.0 %;忻州市 1.99 万个,占 9.7 %;临汾市 2.15 万个,占 10.5 %;吕梁市 1.56 万个,占 7.6 %。
按行业分: 2013年末,在法人单位中前三个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5.77万个,占 28.0 %。批发和零售业单位4.54万个,占22.0%;制造业 2.16万个,占 10.5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2.96万个,占46.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5.60万个,占36.2%;住宿和餐饮业4.52万个,占6.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2013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1.95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 3.21万个,增长36.7%。其中,国有企业 0.44万个,占3.7 %;私营企业 8.74万个,占73.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02万个,占 0.1%;外商投资企业0.03万个,占0.2%。
(二)从业人员情况。 2013年末,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56.98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92.25万人,增长13.9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74.10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0.39万人,增长0.2 %。
按地市分: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太原市164.81万人,占21.8 %;大同市64.55万人,占 8.5 %;阳泉市36.77万人,占4.9 %;长治市 68.74 万人,占9.1%;晋城市58.97万人,占7.8 %;朔州市35.92万人,占4.7 %;晋中市 68.67 万人,占9.1 %;运城市77.41万人,占10.2 %;忻州市48.78万人,占6.4 %;临汾市67.37 万人,占8.9 %;吕梁市 64.99万人,占8.6 %。
按行业分: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制造业 158.39万人,占20.9%;采矿业126.59万人,占16.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 95.23万人,占12.6%。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前三个行业是:批发零售业72.56万人,占41.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8.56万人,占33.6%;住宿和餐饮业19.44万人,占11.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2013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53.69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67.45万人,增长13.9%。其中,国有企业43.77万人,占7.9%;私营企业215.45万人,占38.9%;港、澳、台投资企业11.10万人,占2.0%;外商投资企业10.90万人,占2.0%。
(三)企业资产情况。 2013年末,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99128.26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16倍。
(四)服务业情况。 2013年末,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7.18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比重为83.4 %,比2008年提高5.4个百分点;从业人员390.30万人,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为 51.6%,比2008年提高5.2个百分点。
(五)小微企业情况。 2013年末,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1.27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4.3%;从业人员234.29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2.3%。
(六)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15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1.0%;从业人员 36.82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7%。
(七)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从法人单位看,第二产业占16.6%,比2008年末下降了5.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3.4%,提高了5.4个百分点。从从业人员看,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8.4%,比2008年末下降了5.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51.6%,提高了5.2个百分点。
以上发布的是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经济普查获得了海量的基础数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更多的普查数据结果,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社会效用。一是多种形式发布普查数据。将利用网络、报刊、年鉴和可视化等形式,陆续向社会公布更多的普查汇总数据。二是深度开发普查资料。普查资料是一笔宝贵的社会财富,是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我们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通过课题招标、联合攻关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普查资料的开发,为科学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全省六大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得益于全体普查人员的爱岗敬业和辛勤奉献,得益于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配合。特别是新闻媒体和广大新闻工作者,把经济普查与促进山西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采取最广泛、最有效的宣传方式,最大限度地强化了宣传效果,营造了有利于普查顺利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在此我代表省经普办和省统计局,向关心支持经济普查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奋战在经济普查一线的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基层普查员,向积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的广大普查对象,向广大新闻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感谢!
最后,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全省统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新闻工作者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责任编辑: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