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有法可依 更加凸显山西特色

02.09.2014  01:02

    新华社太原9月1日专电(记者 吕晓宇)《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自今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山西省第一部规范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全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条例》共37条,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明确要求电力设施所有权人要健全自身保护机制,明确了对电力设施建设用地、电力线路走廊、电缆通道以及电力建设项目规划的保护原则等内容。

    据介绍,《条例》凸显了山西特色:一是将风力、光伏发电设施和电力交易设施纳入保护范围,明确了特高压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二是突出本省特色,明确了电力设施保护与矿产企业的关系处理。三是规定了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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