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钢柱副主任带队赴我省临汾市调研《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
31.05.2016 02:42
本文来源: 法制办
《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根据《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的规定》的规定,5月4日—7日,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水利厅组成联合调研组由刘钢柱同志带队赴临汾市就《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典型剖析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广大水利工作者以及基层人民群众意见。
汾河在临汾境内共有173公里。近年来,临汾市按照打造“百里汾河经济带”的要求,针对不同地段、不同类型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已对153公里汾河河道实施了生态修复治理。其中,尧都段治理长度5.08公里,河道治理面积2543亩;襄汾段对上游段和城区段20余公里进行深度治理,对下游段11公里进行一般治理;洪洞段对汾河全线48公里进行治理,城区段6.9公里的深度治理、恒富桥上游至霍州界28公里的一般性治理,下游接尧都区13公里的中度治理。
在临汾市,调研组与市法制办、水利、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农委、林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并赴市区深度治理区汾河公园沿岸及汾河支流龙子祠泉、涝洰河生态新城流域及提蓄水工程涝河水库、洰河水库进行实地考察;参观了汾河流域盐碱地治理示范工程曲沃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在洪洞县就汾河沿岸治理进行了观摩考察。基层同志普遍认为,制定好我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希望早出台,为推动我省“六大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法制三处 张 平 供稿)
本文来源: 法制办
31.05.2016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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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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