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西省煤矿采空区特殊下垫面的下渗机制研究及采空区产汇流成果应用招标公告
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委托,就“山西省煤矿采空区特殊下垫面的下渗机制研究及采空区产汇流成果应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NGZ2015-008_2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煤矿采空区特殊下垫面的下渗机制研究及采空区产汇流成果应用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为一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山西省煤矿采空区特殊下垫面的下渗机制研究及采空区产汇流成果应用 | 课题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完成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4、交货地点: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并从事相关内容的研究,具备相应研究基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须现场勘察并提供现场勘查回复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27日(北京时间:9:30-11:3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会议室一)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会议室一)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爱清
联系电话:0351–4127878
传真:0351–4127878
单位名称: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内环街分理处
账号:1400182590805050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