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综合楼启用
12月22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山西分院、山西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综合楼启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出席启动仪式。
检察官培训学院新校区的投入使用,标志着我省检察机关有了自己的培训基地,为推进我省检察官培训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基础和保障,使我省检察官培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检察官培训学院成立以来,长期租用宾馆、招待所,没有固定培训基地,加大了教育培训的资金负担,严重影响教育培训质量,严重制约着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和检察官队伍的长远发展。2005年10月,省检察院向省发改委报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学院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年6月,经省发改委同意批准立项,2008年12月12日,开始基地工程建设。
检察官培训学院新校区,位于晋中市榆次区,毗邻大学城,占地 100多亩,综合楼面积1万多平方米,具有教学、科研、实训、会务等功能,配备了较为先进的教学设备,为促进我省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教育保障。 检察官培训学院主要承担新录用人员的上岗培训、新任用的各级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初任检察官培训、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各业务部门的专业培训、司法警察首次授衔和晋升警衔的培训、承担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以及开展相关理论实务研究。检察官培训学院成立以来,先后举办了各类培训班103期,培训检察人员2万余人次。特别是连续10年举办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班,有618人通过了考试。
杨司要求,检察官培训学院要牢牢把握过硬检察建设的目标,着力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的正规培训。随着当前检察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重大改革的逐步实施,对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院要认真研究针对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不同的职业要求的分类培训。要积极探索岗位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等各类正规化培训。要丰富和教育培训内容,着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既要坚持大规模全员覆盖,又要确保高质量的专业化培训;既要注重面向基层培训一线执法人员,也要加强对各级检察领导干部的素能培训。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引导检察人员把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生动的执法办案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执法办案中总结出经验性、规律性做法,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创新运用讲授式、研讨式、体验式、模拟式、互动式等多元教学手段,在增强培训效果上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