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02.03.2017 00:0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晋教基〔2017〕3号
各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精神和工作要求,《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审定,并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8-2021年每年2月底前,将经市级人民政府审定的上一年度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汇总后按程序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2月4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2.03.2017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