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09.12.2014  18:47

 

 

晋教师函[2014]1号

各市教育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晋教师继〔2013〕2号,下称《通知》)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的194名山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进行了资格审核、教学评价和差额评审,共遴选出97名中小学教师为“山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满,予以公布。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所在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发展平台,大力支持名师培养对象开展研修学习和学术研究,支持其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交流、教师教育培训和课程改革示范等活动,充分发挥其对本地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该批培养对象培养期三年,从现在开始至2017年底结束。具体培养方案按照晋教师继[2014]8号文件执行。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授予“山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称号,颁发“山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证书。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8日

   附件列表:    1、 山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