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5]18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2〕69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开展2015年度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数量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在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以及教育、卫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中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二)选拔推荐数量
2015年度我省选拔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10名。推荐申报名额实行总量控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结构确定推荐候选人名额,请严格在限定名额范围内推荐上报。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应在本领域学科处于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位置;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起带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课题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及其它国家级奖项获得者;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多项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青年拔尖人才;
6、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
7、省海外留学人才“百人计划”全职引进人员;
8、省重点工程项目、省重大科研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
9、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10、省名师名家培养工程入选人员;
11、在学科、行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者。
三、选拔推荐程序
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推荐人选必须由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逐级推荐。非公有制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市统一组织。各市、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人选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各行业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须填报《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简表》各3份(附光盘word格式,表格可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网址 www.sx.hrss.gov.cn );加盖公章的主管部门推荐函;推荐人选相关证书、成果、论文、著作等有关申报材料复印件1套。
(二)有关要求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把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
要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进行严格选拔、推荐,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请务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穆厅
联系电话:0351- 562153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030006
地 址:
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42号科技转移大厦三层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351-7676028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