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组织部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
10月9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省已经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中央驻晋单位),公开选调20名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10月17日至19日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组织工作,信念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综合写作能力较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整个选调过程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6个阶段。报名方式通过登录三晋红E网“山西省委组织部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栏”,下载并填写《山西省委组织部机关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前往省人大培训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在笔试环节中,主要测试党建理论、组织人事工作基础知识等和文字写作能力。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5:1,若低于5:1,按比例减少选调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考察环节中,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记者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