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谈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15-01-02号
三、招标内容:
1、
序号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通用机打发票A4 | 935450 | |
通用激发发票241*177 | |||
通用机打发票210*297 | |||
通用定额发票10元 | |||
通用机打平推190*101.6 |
投标单位的首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注: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4、交货地点: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法有效的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
7、保密机关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8、具有质量认证证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
8、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证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202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苏先生、薛女士,联系电话:0351-2021630,18135113857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月19日下午15:00
地点: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二层会议室
采购人: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51-4052230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薛女士,联系电话:0351-2021630,18135113857
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0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