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出台

25.01.2017  21:32

  《 山西 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出台。《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项重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规划》以“绿色发展、重点突出、依法治污、社会共治、深化改革”为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的三项主要指标。第一,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全省11个设区市  PM2.5  年均浓度下降2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4%;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高于60%,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15%以下;太原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总量减排任务;烟粉尘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0%。第二,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构建全省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不降低。第三,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废放射源全部得到收贮处置,污染事故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污染企业退城入园。继续优化污染企业空间布局,大力推进位于城市市区的钢铁、化工、有色、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重点推进太原煤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西山水泥厂等企业关停后的改造项目,促进搬迁后生产工艺的提升和污染治理水平进步。“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强环境领域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健全立法执法体系,改革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强化市场建设机制。还将围绕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领域,实施七大工程项目,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

        《规划》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纳入本地区“十三五”环保规划,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