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认定

25.03.2015  18:06

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认定
其他业务类
1、《“十二五”科学技术部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2、《 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县级人民政府
1、区域相对集中。以设施农业面积要达到500亩以上,种植业园区面积1000亩以上;2、 基础设施完善。3、主导产业明显。4、科技水平较高。5、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系。6、发展潜力较大。
1、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整体规划
3、相关印证材料
申报----受理----考察----评审论证---审定---批复授牌
自受理之日起半年内
不收费
科技厅文件、标牌
农村科技处
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科技大楼707房间  030001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天办理
0351-4052368
下载
  未开通网上申报
0351-4044947      404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