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认定
25.03.2015 18:06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认定 |
其他业务类 |
1、《“十二五”科学技术部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2、《 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
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县级人民政府 |
1、区域相对集中。以设施农业面积要达到500亩以上,种植业园区面积1000亩以上;2、 基础设施完善。3、主导产业明显。4、科技水平较高。5、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的管理体系。6、发展潜力较大。 |
1、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山西省农业科技园区整体规划 3、相关印证材料 |
申报----受理----考察----评审论证---审定---批复授牌 |
自受理之日起半年内 |
不收费 |
科技厅文件、标牌 |
农村科技处 |
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科技大楼707房间 030001 |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天办理 |
0351-4052368 |
下载 |
未开通网上申报 |
0351-4044947 404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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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5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