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公告
02.09.2015 17:40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晋农业厅公告〔2015〕0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检验相关行政审批下放和取消后续衔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我厅考核合格,批准韩梅等11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检验员,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批准冯涛等75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颁发《种子检验人员证》;批准陈云等2名同志为食用菌菌种检验人员,颁发《种子检验人员证》;批准杨田田等15名同志增加种子检验人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人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 批准刘俊杰等7名同志变更受聘单位,变更其《种子检验人员证》中受聘单位名称。
2.山西省农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名单(第十批)(含增加类别检验人员名单)
山西省农业厅
2015年9月1日
附件下载:责任编辑:syq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2.09.2015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