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机房空调搬迁谈判公告
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安厅委托,对采购人机房空调搬迁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机房空调搬迁
二.项目编号:SZ2015070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物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参数 |
机房空调搬迁 | 1 | 项 | 机房空调搬迁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服务的提供,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元。
4、维保期限:两年。
5、服务地点:山西省公安厅。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以拉杆装订):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报名截止日前投标单位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原件不退还)及经办人身份证;
8.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9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平阳南路创业街西口睿鼎国际大厦六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销售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中环街支行
账号:68120154800000275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1-7097018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3点(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36号(山西省公安厅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公安厅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36号
联系人:贾警官
联系电话:0351-365999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南路创业街西口睿鼎国际大厦六层603室
项目联系人:崔杰
电话及传真:0351-7070830,13503505430
邮编: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