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年5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公 告(第三十三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乡镇企业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关于废止《山西省乡镇企业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1997年12月4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乡镇企业条例》。
公 告(第三十四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关于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表决人事任免案时,先表决免职项,后表决任命项。
“常务委员会表决人事任免案时逐人表决,视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
二、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任命的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省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颁发任命书,任命书由常务委员会主任签署。
“通过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会后由常务委员会委托提请机关颁发任命书。”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关于批准201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武涛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查了201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公 告
2016年4月,运城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齐峰的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规定,齐峰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止目前,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42名,出缺10名。
特此公告。
2016年5月31日
任免名单
任命:
宋伟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成斌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晓东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宋伟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张明亮、梁权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常宝童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梁丽山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建国的山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晓勇、王玉明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白秀平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任建中为山西省林业厅厅长。
决定免去:
张健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李永林的山西省林业厅厅长职务。
免职名单
免去:
任生林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朝晖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免名单
任命:
秦文峰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毛小莉为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梁晓旭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双喜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职务;
梁洪根的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剑中的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