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公 告
(第二十八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
关于修改《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一、对《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煤矿的发包、承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煤矿依法整体承包后,应当重新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重新办理的,不得从事生产。
“禁止承包方将煤矿进行转包。禁止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二、对《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在投产前必须依法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禁止转让、出租、涂改、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二)删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三)删除第二十九条中的“煤矿矿长必须经省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培训,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四)删除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五)删除第三十八条中的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
(六)删除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七)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越界、越层开采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拒不退回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八)删除第四十三条。
(九)将第四十五条修改为:“煤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煤炭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公 告
(第三十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决定〉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
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废止1988年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决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批准《太原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6日通过的《太原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6日通过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
关于批准《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大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通过的《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公 告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552名。2015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之后,太原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弓跃、宋伟、秦作栋,大同市人大常委会补选马彦平、张吉福,朔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冯云龙,忻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李永林,吕梁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王立伟、尚朝辉、郝月生,晋中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孙大军、胡军,阳泉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刘宏新,晋城市人大常委会补选于振海,运城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王宇燕、王勇、李亚明,解放军驻晋部队军人代表大会补选王金良、李国军等19人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弓跃等19名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吕梁市选举的王学东、解放军选举的陈秀荣调离山西,运城市选举的杨秀去世。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学东、陈秀荣、杨秀的省人大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潘路标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罢免魏武的省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潘路标、魏武的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魏武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截至目前,省十二届人大实有代表543名,出缺9名。
特此公告。
2016年1月20日
任命名单
任命:
秦作栋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守义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武海顺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杰敏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吕明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怀恩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免名单
任命:
冯少勇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关中翔为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免去:
翟瑞卿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白永旺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白险峰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硕才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仇拉锁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继荣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方剑锋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殷德锁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雷根奎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宁和平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春卿、李明、杨常青、邱春明、薄玉玺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免名单
任命:
霍永宁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姚继堂、何新亮为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
张世荣、段运生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益府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有声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赵小莉的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任命:
原维宁为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宁建新为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