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8.01.2016  17:04

冬季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紧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冬季行动”的部署要求,厅党组决定,从2016年1月上旬至4月底,在全厅范围内组织实施“冬季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终考评、谋篇开局、就业服务、农民工技能提升、企业帮扶、医保便民、劳动维权、改革推进等重点内容,通过开展“冬季行动”,逐级分解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为明年乃至整个“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冬季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我厅工作实际,重点组织实施以下工作任务:

(一)做好年终总结考评工作

对2015年全省人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特别是对政府考核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盘点核查,1月中旬前完成;按照省考核办统一安排,接受并完成好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16年1月12日前完成;完成对各市人社局和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的考核,2016年1月底前完成。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为谋划2016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办公室、规统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各处(室、局)、厅属单位)

(二)做好“十三五”谋篇开局工作

1、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六大发展”战略要求,编制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2016年 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规统处,各相关处(室、局)、厅属单位)

2、科学确定2016年人社工作各项任务指标,认真谋划2016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和改革任务,并召开全省人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2016年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研室、规统处,各处(室、局)、厅属单位)

(三)扎实做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

1、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开展实名制登记,进行就业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信息咨询,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16年 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省就业局)

2、实现省级大学生创业园招商入驻和小贷公司、担保中心启动运行,2016年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就业局)

3、在全省范围内购买7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16年3月底前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实现全员上岗。(责任单位: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

4、做好春节前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等,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2016年2月6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就业处、就业局)

5、春节后组织开展“新春招聘”、“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和“网络招聘”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就业局)

(四)组织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春潮行动

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培训农民工15万人,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力争达到80%以上。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五)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和企业帮扶工作

1、针对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而可能会产生的职工安置问题,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建立防控预案,进行政策储备,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企业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工作。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2、对因企业停工停产而导致的欠薪、欠费(社保费)问题,深入困难企业进行调研,研究提出援企稳岗的储备性、建议性政策措施。2016年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就业处、失业保险处)

(六)实施医保便民行动

1、在全面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调整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和费用结算服务工作。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医保处、医保中心)

2、深入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将符合要求的异地安置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急诊人员全部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持社保卡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医保处、医保中心)

(七)开展劳动维权专项行动

1、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发布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督促11个市按期发布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工资收入分配监督指导中心)

2、落实好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记录卡、欠薪预警预报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应急周转金(省级不少于1000万元、市级不少于500万元、县级不少于200万元)。2016年2月6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总队))

3、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加强行政司法联动,确保春节前所有欠薪案件处理基本完结、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结案率达到95%以上。2016年2月6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总队))

(八)抓好重大改革任务的实施

1、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抓紧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和运行规程,争取机构编制,加强人员队伍和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推进改革实施。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养老保险处、社保局)

2、进一步推进我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组织召开领导组办公室会议,讨论出台相关配套措施。2016年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3、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市县抓好乡镇工作补贴落实和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2016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工资福利处)

三、时间节点

冬季行动”从2016年1月上旬开始,到4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1月10日前,厅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成立组织机构;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制订具体推进计划,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和时限。

第二阶段:从 1月10日到4月下旬,围绕厅总体工作方案和各单位推进计划,抓好落实,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冬季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从4月下旬到月底,对“冬季行动”进行考核总结。

四、工作要求

实施“冬季运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厅贯彻落实省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局),各厅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冬季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成立“冬季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张健厅长担任,亲自挂帅,牵头抓总,副组长由副厅长李建刚、王建文、刘海芸、姚逊、张其光担任,领导组下设行动办,设在厅办公室。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相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提出每项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

(三)强化责任奖惩。厅行动办制定具体督查办法,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不负责、不担当和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行为,由机关纪委给予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