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车载静力触探系统变更公告
2015年10月30日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车载静力触探系统国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0632-1541HW2I1864,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09时00分,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对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更正
1、原公告内容:
“3.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车载静力触探系统 | 1套 |
现更正为:
3.招标内容:
3.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车载静力触探系统 | 1套 | 进口产品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
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
3.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
3.5采购预算:220.5万元整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更正
1、原公告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支持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现更正为: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近两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凭证),各投标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36号
联系人:薛晓辉
联系电话:1393466654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戴玮、刘晓琳、胡晓波、董琳
电话及传真:0351-7882992/7882965
邮编:030006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