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山西的事,首先要处理好“可为”与“不可为”
猪哥亮
10月12日,省委书记王儒林在调研考察时勉励太原市,要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长效机制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值得一提的是,王儒林书记特别强调了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就是要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原本都是法律层面的概念,但用在今天山西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上,则赋予它们了全新的意义和现实的作用。这对于时下山西的政治局面,山西的未来发展都将产生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众所周知,山西是传统能源大省,山西的原有经济布局也一直在围绕煤炭展开。但长期以来,过分依赖能源这个单一产业链,造成山西发展严重不均衡。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人均收入等诸多指标,受煤炭价格影响过大。而“法无禁止即可为”就是要打破这一桎棝,让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主动性,让山西企业依托既有能源优势,放开手脚、大胆尝试、多点开花、全面收获,在诸如旅游、文化、服务等众多非能源领域,大有作为。
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是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一点,对于扭转之前山西政治生态的不良局面具有指导性作用。过去,正是由于过分滥用手中的权力寻租,导致了我省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堕落、腐化,滑向犯罪的深渊,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恶劣的影响。“法无授权不可为”,就是要用法律制度来明确权力的边界,规范、简化、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从而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杜绝权力寻租的发生、确保政治生态的清明。
我们的政府部门和党员干部,必须扭转过去政府就是要胡子眉毛一起抓的老旧观念,而要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为公司企业、人民群众帮忙不添乱。需要注意的是,在这期间,政府部门、党员干部,必然会与企业家发生各种联系,产生各种交集。如何把握好“官”与“商”交流的“度”与“界”,做到既要服务到位,又不能逾越过线,既要热情有加,又不能过犹不及,就需要我们的党员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智慧,充分运用法律制度这一客观准绳,在为山西经济保驾护航的同时,确保洁身自好,维护党纪国法尊严。
“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体,二者缺一不可。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市场主体的良性发展提供可靠的政策保障,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则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财富支撑。坚持这两点,对于时下山西的政治局面,山西的未来发展都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未来的山西将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