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库大坝保护范围内严禁采矿
16.06.2014 11:2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山西省政府6月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禁止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采矿等活动。
《意见》强调,要认真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水库工程运行调度管理,加大水库安全保护力度,规范水库安全管理。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煤、采石、采矿。禁止在库区内围垦、采煤、开矿、修坟等其他危害水库安全的活动。
统计显示,山西省现有各类水库790座,水库保护范围内的人口超过全省人口一半以上,水库工程年供水量占到全省供水总量近50%。但山西省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前期,普遍存在着建设先天不足、后期管理不善、超期运行、泥沙淤积严重等突出问题,不仅影响水库作用发挥,而且垮坝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6.06.2014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