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消费刷卡切记“四不要”
26.02.2016 20:2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本报2月25日讯 今日,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刷卡时注意安全保密。
银联储存卡、信用卡等逐渐替代了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因为方便快捷,已经成为当今一种新的消费时尚。但这种新兴消费方式仍然存在着诸多消费隐患,即便卡不离身,也未必绝对安全。对此,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刷卡时切记“四不要”。
1、不要泄露个人重要信息。消费者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4项个人信息,是银行卡服务中身份验证的重要信息。只要涉及这4项重要信息,都要特别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轻易泄露给他人。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输入密码时应遮挡按键,若发生交易错误或取消交易的情况,务必销毁错误的交易单,请服务员开一张签账单以抵消原交易或取得商家的退款说明。
2、不要将密码写在卡上。消费者不要将银联储存卡、信用卡密码写在卡上。一些人图方便把密码写在银行卡背面,如果银行卡被盗,不法分子就能利用卡上的交易密码,将卡内钱款顺利取走。
3、不要随便签名。消费者在交易单据上签名要与留给银行的名字及笔迹相同,如果收银员要求两次签名,一定要核实清楚。在交易单据上签字前,应注意核对消费金额,正确无误方可签名。
4、不要随意丢弃交易单据。消费者的交易单据不要随意丢弃,保存好交易单据以备日后核查外,也可避免被仿冒使用,有效防止安全信息无意丢失。消费者还可以办理银行卡的手机提醒业务,能及时了解自己刷卡消费使用情况。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6.02.2016 20:2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