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确不动产登记时间表

02.04.2015  17:32

    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表:3月底前提出市县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意见,6月底前理顺省级不动产登记体制。

  《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和形成权属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过程中,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实施统一登记后,新证书投入使用,不强制换证,逐步替换旧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方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任务的分工和时间进行了安排。一是印发《关于加快全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通知》。由山西省编办牵头,于3月底前提出市县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意见。二是开展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相关部门对本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进行梳理,于3月底形成调研报告。三是理顺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配合,于6月底前理顺省级不动产登记体制。四是健全完善全省不动产登记相关配套制度。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法制办等部门,在理顺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全面清理现行不动产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五是做好省直部门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尽快制定出台省级层面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工作方案。六是整合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整理土地、房屋、林权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资料,整合建立山西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统一基础平台,完成现有各业务数据的转换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