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对税收保障进行部门责任细化

13.12.2017  05:08

山西省近日发布《山西省税收保障办法》,对税收保障进行明确的部门责任细化。这是山西首部涉及税收保障的政府规章,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20余个部门、单位负责提供涉税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保障工作。《办法》同时规定有关部门、单位不提供涉税信息、不履行税收协助义务或者擅自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据介绍,办法的出台将利于税务机关提高涉税信息质量,强化税源管控,充分发挥大数据对于税收治理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记者王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