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山西大学附属子弟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的批复

12.04.2016  12:15
晋教外〔2016〕41号 山西大学:
  你校《山西大学关于附属子弟小学接受外国学生就读资质的请示》(山大人字[2016]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同意山西大学附属子弟小学接受外国学生。
  二、接受的外国学生应为持有外国护照,获得我驻外使(领)馆发放的有效签证,有相应出入境记录,并希望在该校接受相应教育的适龄外国人。
  三、请你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收外国学生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指导该校认真做好外国学生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为促进我省对外开放做出积极贡献。

  此复。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