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山西可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28.04.2016  18:15

4月26日,从省交警部门获悉,自5月1日起,我省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流程将正式上线运行。

按照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范围扩大到16个省(市),我省是试点之一。为确保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顺利开展,我省制定“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实施方案”。

5月1日起,当事人凭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可到我省确定的代理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开设的营业网点,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也可以通过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缴款。李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