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厅聚焦四项重点切实履行所有者职责
本报讯(记者 邢云鹏)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山西厅今年确定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四项重点。
在保质保量完成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方面,山西厅提出,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县级调查和建库工作、省级检查、内外业核查,形成一张真实的现状图,并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一到今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上。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土地损毁状况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开展省管7条主要河流的划界调查工作,推进矿产、水、森林、草原、湿地土地损毁状况等资源调查成果与全省三调的统一配套,积极推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地理国情监测分工协作。
同时,开展全省森林蓄积量、草原资源生物量等调查,推进自然保护地综合监测、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部署,构建覆盖水陆空间、涵盖地上地下的三维立体自然资源时空数据库。利用遥感技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自然资源变化快速发现,实时掌握自然资源分布及数量,为“早发现、早处理、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在深化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山西厅提出以“便民利民”为目标,6月底前全面完成城镇房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实现信息集成。探索建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先期实现网上预约、网上查询功能。推动流程集成,精简要件、减少环节,强力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争取达到一般登记事项5个工作日办结。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城镇全域不动产权籍调查,夯实数据基础,继续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编制出台《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选取代表性强的河流开展试点,逐步推开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试点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
在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方面,山西厅提出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建立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评价考核制度,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同意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按照自然资源部安排部署,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推进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供支撑。
在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山西厅提出不断完善土地、矿产等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和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借鉴东部地区土地供应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山西省开发区土地供应模式。统筹地上地下一体化开发,积极探索地下空间权利设定和确权登记问题。继续深化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制度,对属于资源储量较大、矿山服务年限较长、市场风险较高等情形的矿业权,探索通过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的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