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医科大学申领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批复
05.03.2015 21:03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山西医科大学:
根据你单位申请颁发实验动物许可证的要求,省科技厅委托,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15年2月28日组织专家组按照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验收规则,对你单位实验动物的生产环境和使用环境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检查后认为,你单位动物实验室的环境设施和相关内容符合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验收规则的有关要求。根据专家组建议,同意为你单位颁发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屏障环境:小鼠、大鼠、豚鼠、地鼠)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屏障环境:小鼠、大鼠、豚鼠、地鼠)。
山西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五年(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算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内,实验动物许可证使用单位必须每年自动向省科技厅申请年检,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许可证到期后需重新申领。
附件: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5.03.2015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