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人大:审议意见不再“文来文往”

25.08.2014  12:06

审议意见是对人大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专题审议工作成果的高度概括,是常委会集体意志的集中体现。审议意见落的实不实,办理效果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针对近年来人大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文来文往”、办理不力、督办缺位等突出问题,齐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起,采取会议集中审议督办的形式,加大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力度。去年初,常委会及时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列入监督议题,每次会议听审报告都要形成审议意见,书面反馈给“一府两院”,会后加强追踪督办,督促办理落实。为了从根本上避免“一听了之”、“一审了之”、“一转了之”,强化人大监督权威,2014年初,该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2013年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集中对年度听审的11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进行“二次回审”,要求“一府两院”对照办理时限和工作实际,切实正视问题,自觉查找不足,深刻分析原因,加快落实办理;同时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细化交办、督办、反馈等环节流程,切实夯实办理责任,注重办理效果,确保人大审议成果落到实处。

审议意见二次报告、集中督办,进一步强化了审议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有力地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从反馈结果看,2014年初至今,人大常委会转送给“一府两院”5项20条审议意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多个方面的工作,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大部分审议意见都在规定时间内得到了及时有效办理。至此,人大的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人大的监督效能和监督权威在有为、敢为中得以充分彰显。(刘黎明)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