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犯屡审,审计不能陷入“拉锯战”
张晓松 陈菲
“类似的问题,年年审,年年犯,屡审屡犯,屡犯屡审,审计工作好像陷入了‘拉锯战’,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个‘怪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一些与会人员发出这样的疑问。
翻开今年审计工作报告,除少数新问题外,更多的是“老面孔”——乱建楼堂馆所属于顶风违规,财政资金闲置的事提了好几年,违规放贷不知放倒了多少领导干部……同一部门在同一问题上一犯再犯,不同部门被查出的问题又何其相似。
对于屡审屡犯,审计机关的决心历来很大:你屡审屡犯,我就屡犯屡审。然而,审计机关揭示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后,被审计部门口头上“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但却是改完再犯、边改边犯。看似你一拳来我一脚,可谁也奈何不得谁。
审计陷入“拉锯战”,背后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漠,心存侥幸;是一些部门权力过大,利益太多;也是问责机制不健全,违规成本太低,体制有障碍、制度有漏洞造成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屡审屡犯仅靠屡犯屡审是远远不够的,走出“拉锯战”必须拿出“撒手锏”。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于审计机关来说,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公开力度,是提高审计权威性、公信力的一大利器。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不留情面、点名道姓,既能让违规者出一身汗,不敢再犯,也能让其他部门单位照照镜子,不敢效尤。
治疗屡审屡犯“顽疾”,绝不是审计机关一个人的战斗。各级人大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违规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力度;同时,还要以审计“倒逼”改革,通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部门权力得到有效制约,使预算决算更加完整准确,使财权事权相互匹配,从而形成一个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的良好机制。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