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晋国资发〔2015〕32号
关于上报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
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晋政发〔2014〕38号)和《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晋政办发〔2015〕10号)。请各省属企业抓紧上报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重点是信息公开工作对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转型、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看得见、摸得着、有数据、算得清的成绩,要站在深化企业改革的高度,包括反腐倡廉,从深化认识、努力推进、完善提高等方面全面总结,用数据和事例说话。
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重新梳理完善,形成完整、规范、系统,具有能量化、可操作、可延续,具备本企业特点,体现本行业重点的制度。
三、信息公开具体内容:集团公司及二级以下企业2014年年度、2015年第一季度、中期、第三季度信息公开内容。各企业资料独立印制成册,便于保存、阅读,能够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四、信息公开理论成果:集团公司及二级以下企业应推进信息公开及其成果的应用,积极申报优秀论文,二级以上企业至少应申报一篇,申报的论文内容要详细,可以附注数据、图表支撑。
以上内容纸质版(电子版、附《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各三份,请于11月27日18时前报省国资委统计评价处。
联 系 人: 侯国宏、韩志兰
联系电话: 0351-7218094;13934156563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国资委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