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2014年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08.2014  11:32

根据《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4年8月26日上午。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8:00到山西省财政厅(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二楼会议室报到后集中前往体检地点。体检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

二、人员范围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名单如下:

徐 洁、孛亚南、郭晓旭、邢 堃、韩 婷、魏笑甜

栗 健、冯艳丽、李 贺、吴 婧、任 艳、史家骥

宫 磊、降 艳

三、体检内容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交体检机构。

四、 考生纪律

1、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综合知识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检查前2-3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食物。

2、检查前一晚餐后禁食,早晨请完全禁食、禁水。

3、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戴隐形眼镜。女士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勿佩戴首饰。

4、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5、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及携带药物备用。

6、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士受检者,请先告之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不做X光检查及上消化道摄影检查。

7、未婚妇女不能做妇科内诊检查。

咨询电话:0351- 4040560 408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