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5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会议。副市长赵海山,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会议全面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我市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对于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紧密结合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增强立法、监督、代表等项工作实效,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罢免个别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决议(草案)》的议案。
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各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决议草案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肖怀远指出,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已经通过并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出了全面安排,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班和选举工作培训班等方式,把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选择一个乡镇或街道作为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会议精神的落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继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塑造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