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12.11.2015  11:46

    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市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飞、乌恩孟和、张伯群、白志强、王琨、郭卫新,秘书长王汉彪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彦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东升,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1位乡镇人大主席、3位市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福作的关于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农田草牧场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刘素梅作的关于市本级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本级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伯群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郭卫新作的关于检查《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报告的审议情况,召开联组会议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路智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到场应询。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