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3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实施“五个一批”工作计划安排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刘垠就做好几项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五个一批”工作见实效。在实施“五个一批”工作中,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点规划好“五个一批”工作计划,细化出企业所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做到一企一策、因企施策。要通过“五个一批”工作的开展,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提档升级,实实在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面貌有新变化。要凝聚力量,全力推动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的落实。要开源节流,提高城建资金使用效率。要强化落实,提高城建计划的执行力。要突出民生,积极回应百姓期待和诉求。要强化管理,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映迅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要忠实履职,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改进依法监督方式,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大事要提早“介入”,抓住不放,强化过程监督,推动工作落实。组成人员要继续强化学习意识、大局意识、职务意识和表率意识,继续着重提高常委会审议、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能力,从而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遵守,模范践行,切实用守则来约束、规范履职行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凤成、沈福泰、郑广良、龚振福,秘书长陆学伟等出席会议。
副市长李景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凤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科,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