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21.10.2014  16:43

  10月20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平安、任生元、张文阁、潘立清、强伟,秘书长杨卫东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杜迁的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审议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陆维东同志辞去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陈大威同志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彭友东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他指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从杜迁案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道德修养,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始终保持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努力做新风正气的弘扬者、实践者、示范者,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代表良好形象。

  彭友东强调,新任命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个人修养;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始终与中央、自治区、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敢于担当,忠实履职,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在新的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不辜负组织重托、人民期望。(记者田莉)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