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济南日报10月28日讯(记者 刘钦涛)今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主持会议。
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各项议程。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5年,省财政共分配我市债券规模206.9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5.69亿元,置换债券191.22亿元。按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全额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2015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情况,我市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调整为3601113万元,总支出调整为3601113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6297256万元,总支出调整为6297256万元。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近年来,随着“四化”同步推进,我市不断探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共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坚守支农惠农本质属性,确立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两手齐抓、三台共建”的基本思路,产权市场体系的主体框架初步形成。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全市外事工作紧紧围绕中央总体外交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服务,外事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实现济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造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我市当前大气质量状况依然不容乐观,面对的大气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有关情况的说明。根据安排,明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举行联组会议,就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组认为,《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和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呈现平稳向好发展态势。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制度措施,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该法规草案经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审后,对法规题目、海绵城市建设的内容、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城市道路的挖掘、政府部门和维护管理单位的职责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湿地的盲目开发、过度开发、挤占、破坏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加强湿地保护刻不容缓。根据上位法和我市实际,法规草案主要规范了我市湿地管理主体、湿地保护名录编制、湿地保护内容和要求、湿地占用程序以及湿地动态监测、湿地修复等管理内容。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的报告。
本次会议还将审议市政府关于济南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南市高新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世平、时文进、段青英、宋玉国、许强,秘书长刘西安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海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