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12月10日,石嘴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友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平安、陆秀兰、任生元、张文阁、潘立清、余占国,秘书长杨卫东参加会议。副市长刘庆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大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军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3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决定将《立法条例(草案)》修改后提请下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彭友东指出,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规范使用、量体裁衣,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项目管理,在保证工程进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严控工程预算,切实把项目工程建成经得起老百姓和历史检验的民心工程。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让专项资金发挥其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的作用。
彭友东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我市开始地方立法,标志着我市成为全区首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级市。要以这次授权立法为契机,积极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和小康攻坚提供保障。同时,新任命的干部要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与中央、区、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法治观念和廉洁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新的姿态、新的作风向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答卷。(记者 田莉)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