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12月28日,为期一天半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举行,审议通过了多项报告。会议决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王建国、李世友、魏丰收、郜小方、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常务副市长姜继鼎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针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调研后,市政府再次召集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逐条梳理,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整改力度大、效果好。大家建议,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做到以审计促规范、促工作、促发展;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限期完成整改。要继续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揭示问题、堵塞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称赞。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办理标准和效果都是空前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先后两次召开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负责,主动与提案代表沟通联系,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办理效果较好。大家建议,在今后办理工作中,要加快办理进度、明确办理时限,按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及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克服“重答复、轻实效”的倾向,在落实上下真功夫。
关于《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大家一致认为,这是焦作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按照程序通过批准后,将对建立地方立法制度、规范焦作市地方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吴军等2人任职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表决通过前,2名任职人员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王明德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