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 家庭超三人可办增核手续

08.01.2016  00:08

太原新闻网讯  太原市发改委今日发布消息,本月底,太原市将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此次实施居民用气价格的范围为太原市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包含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含集中供热用气。

●对于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生活用气,参照三档价格收费: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为2.2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出26立方米以上至38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2.71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出38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3.39元/立方米。

单个居民用户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超过3人的:住户可持户口本、凭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办理气量核增手续,每增加1人,第一、二档气量相应增加5立方米用气量基数。

●对于居民用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两档来收费: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90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为2.2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过39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2.71元/立方米。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第一档气价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2.49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气计价周期为半年,独立采暖用气计价周期为一个供热采暖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对使用管道天然气低保家庭用户:每户每月用气量在第一阶梯以内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仍按每立方米2.1元价格计费,第二、三阶梯内用气按阶梯气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