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明确居民楼内开店条件 违法违规者将取缔
21.11.2014 12:35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楼下油烟滚滚,楼上窗门紧闭。”一个居民小区里,住户多了,吃饭的地方也会随之增多,但有关小餐饮店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投诉也会不断增多。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居民楼内开店的条件。对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整治取缔。
隐身于小区居民楼内的小吃店等经营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等往往做得不到位,污染环境。据城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此类投诉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已成为市民的投诉热点之一。按照上述实施方案,今后要在居民住宅楼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方面是必备条件:经所在居民楼住户同意,并报所在小区物业备案;经营场所取得《消防许可证》或相关证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符合经营性用电相关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取得暂住证。
第二方面是选择条件。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应取得相关证件或资格:产生油烟、噪音等污染的,必须取得环评合格报告或证明;提供住宿的,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使用燃气的,必须符合燃气使用相关规定;从事娱乐、文化等经营活动的,必须取得相关许可或证明;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为规范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省政府相关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专项整治。整治中,我市将以社区为单元,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全面排查,确保区不漏楼、楼不漏户,并由工商、执法、环保等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合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取缔。通过集中整顿,彻底消除居民楼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存在的食品、消防、治安、燃气、用电及油烟、噪音污染等安全隐患。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21.11.2014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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