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管局:非共有房产追加名字须缴纳契税

03.03.2016  12:37
太原市房管局 名字 房屋 夫妻 房产 契税 变更 原归 土地权属 双方

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获悉,夫妻共有房产追加名字不需要缴纳契税,若不是则需办理赠与手续并缴纳契税。

粉丝问:“结婚前,购买的房交的首付,购房合同写的我的名字,现在能把我媳妇的名字加在购房合同上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而在上述案例中,若是属于婚前财产则不能追加,需要办理赠与,将一半产权赠与配偶,先公证后才能到太原市房管局办理。

此外,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登记结婚后会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将配偶姓名添加到产权证上,更有甚者会要求将子女也一并添加到产权证上。其实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房产证加名或变名,是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这种变更不需要缴纳税费。添加子女为房屋共有人属于转移登记范畴,只能通过房屋赠与或买卖的方式进行,需要正常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