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税局稽查局积极探索“互联网+税务稽查”模式,有效融合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出了“3+2”稽查信息化管理平台体系,实现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精准化、稽查管理现代化、稽查绩效信息化的“三化”目标。
一是“大数据”实现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精准化。 设置专门用于选案的进销项数据核查分析系统和专用于账簿检查的金睛查账软件,系统对接CTAIS、金税工程、金税三期数据系统,兼容来自涉税行业的关键数据。通过对企业进销项数据、开票收入、申报数据、同业相关数据等关键信息的智能分析比对,快速准确地筛选出涉税疑点信息,锁定疑点企业和疑点问题,提高了稽查选案准确率和查实率。近年来,该局通过电子稽查手段成功查办了一系列进销项数据不匹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大要案件,如购进石油、卖出煤炭,购进钢材、卖出铁精粉,购进黄金、卖出煤炭等,查补税款2.2亿余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40余户,集中在成品油、煤炭等多个行业的虚开虚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移动互联网+”实现稽查管理现代化。 通过自动采集和生成的各类稽查数据信息,构建起一个依托互联网、手机网、电话网,涵盖稽查对外执法服务、内部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了各类案源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查办案件实时动态监控,执法风险有效及时提醒、稽查证据迅速有效固定、执法过程动态跟踪监督,实现了稽查全环节过程控制和全事项风险防控,稽查管理现代化程度全面提升。
三是“物联网”实现稽查绩效信息化。 运用物联网技术,对行政事务进行分项监控管理,实现了对人员的科学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平台通过人员电子签到和显示下户去向、设置人员组合、远程授权打印各类文书,稽查电子案卷自动化制作、在线统计工作进展等方式,实现了稽查效率的全方位提升。自平台体系上线运行以来,共整合涉税企业各类数据450多万条,录入各类案源2804件,查办案件1986件,稽查执法风险提示155条,纠正执法过错96件,连续三年稽查查补率达到1.5%以上,总量达到10.8亿元,稽查职能作用进一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