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税局注重“六性” 创新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29.09.2015  19:48
      近年来,山西省国税局转变理念,提升站位,积极运用“互联网+税务”思维,多措并举、着力创新,切实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健全执法督察机制、创新执法督察方式、提高执法督察质量、强化执法督察保障,逐步推行信息化督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征管质量。       一是制定执法督察工作计划注重“针对性”。 以优化执法督察内容、改进执法督察方法为切入点,坚持把税务总局部署的督察规定动作与基层实际确定的督察自选动作结合起来,周密制定全年税收执法督察实施方案和具体督察计划,及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明确税收执法督察的组织领导、内容、对象、时间、方式、人员、经费。       二是编制执法督察工作指引注重“规范性”。 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将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指引进行完善和细化,从督察项目、督察要点、督察方法、督察依据等方面,对督察重点内容进行量化,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法路径,统一了执法督察的标准和尺度,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执法督察查前培训注重“实用性”。 为进一步提升督察人员的水平和技能,及时开展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查前培训,主要从税收执法督察实务、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督察报表操作等方面,对全系统督察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同时围绕执法督察工作任务、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专门研讨,督察人员强化了风险意识,掌握了风险应对方法,提升了业务政策水平与督察技能,明确了督察工作任务和目标。       四是创新执法督察工作方法注重“科学性”。 在督察中,要求全省国税系统坚持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为督察目标,以“不遮丑、不护短、不弄虚作假、不隐藏漏报”为督察原则,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督察质量。全系统紧密结合实际,通过系统查询、分析、筛选疑点数据,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将上级对下级开展“层级式”督察、平级单位之间开展“推磨式”检查、网上远程督察和现场实地督察等方法有效结合起来,发挥最大效应。特别是在工作中充分运用“互联网+税收执法督察”思维,通过金税三期征管软件、风险管理平台、增值税发票风险预警软件等系统,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疑点分析和筛选,为实地执法督察提供精确“导航”。       五是做好执法督察统计分析注重“完整性”。 督察统计分析工作是反映税收执法督察具体情况和成果的重要途径。省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督察组做到报表数据统计好,发现问题分析好,督察结果运用好,全年工作总结好,向税务总局全面准确反映督察情况和成果。督察组在督察工作中按照省局领导要求,认真进行报表梳理、数据核实、问题分析、案例整理,撰写综合分析报告和专项分析报告,做到认真汇总、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提升水平。       六是强化执法督察结果运用注重“实效性”。 为有效运用督察结果,通过督察找到问题源头、堵塞征管漏洞,召开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和执法情况通报会,通报全系统税收管理、税收执法、组织收入质量等情况,重点分析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政策落实、制度执行、执法程序、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对全系统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对督察结果中涉及的所有业务问题向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强化征管、完善管理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不断促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